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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债人竟成债主?老人起诉讨债发现借条闹了“乌龙” 才发现借条闹了“乌龙”

发表于 2024-05-17 11:22:41 来源:怕硬欺软网

  

漫画 刘哲姝

  厦门网讯(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)年过花甲的乌龙老人起诉讨债 ,才发现借条闹了“乌龙”,欠债钱还要得回来吗?重阳节前夕,人竟人起奖券世界app下载赚钱【Aurl:www.8233066.com】送888元湖里法院发布一起涉老民间借贷纠纷 。成债

  原告老王和被告老高都已经60多岁了,主老债是诉讨几十年的老相识了 。2017年,现借老高三次向老王借钱,条闹金额分别为9万元 、乌龙2万元、欠债5万元 ,人竟人起奖券世界app下载赚钱【Aurl:www.8233066.com】送888元双方签订了借条 ,成债均以现金交付 ,主老债但老高迟迟没有还钱。诉讨案件审理时,现借法官一看 ,其中一张9万元的借条竟然把出借人和借款人写反了 ,欠债的老高反而成了债主 。不仅如此 ,借条只写了每月初付息,却没有约定利息金额。幸好老高承认是粗心大意写错了,虽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,但他会还钱并支付利息。

  更大的分歧在后头。老王表示,老高还借了一笔50万元的款项 ,也是现金交付,可是借条已经不在他手中。他只提交了一份2023年4月与老高的通话录音 。录音中只有两句话提及借款 ,老王说:“我孩子问你到底欠我多少钱?”老高回答:“总的不是66万吗 ?就是啊  ,那你怎么还问我 ?”

  不过 ,老高对50万元不认账,他说:“录音中讲到66万元 ,只是确认老王有对外出借66万元 ,其中50万元是借给案外人林某。我只是带着林某去老王家 。”老王告诉法官:“我并不认识林某,林某是老高的朋友 。因为我不识字,借条都是老高写的,后来老高把借条拿走了,说要帮我去找林某催讨 。”

  没有借条  ,又没有支付凭证,50万元的借贷难以证实 。老王认为自己把老高当兄弟,到头来却被“坑” 。法官认为 ,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,难以化解双方的矛盾,念及二人原本关系亲厚,法官耐心释法说理 、组织调解 。日前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,老高同意分三期向老王还款35万元 。

  【法官说法】

  审理本案的法官解释  ,合法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,但是需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事实 。本案中 ,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50万元的借贷关系 。因老王对于50万元具体分几次交付、何时交付,共签订几份借条均无法说清  ,且对于借条返还给老高的理由也不合理 ,所以仅凭录音无法认定双方存在50万元的借贷关系 。

  【法官提醒】

  五大注意事项

  法官表示 ,老年群体是民间借贷纠纷的高危人群 ,普遍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、证据保全意识,稍有不慎就可能丢了养老钱  。法官提醒老年朋友注意以下5点:

  1.认清借款人

  不要向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出借资金,出借款项时应当审慎评估借款人经济状态、还款能力及信用,尽量让借款人提供担保 。

  2.写好书面凭证

  应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款凭证 ,并载明借款人身份信息、借款金额 、借款方式、利息 、借款期限等 。不要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的借款合同。

  3.注意交付方式

  交付借款尽量采取转账的方式并保留好相应的转款凭证。

  4.警惕高息诱惑

  学会防范理财陷阱 ,子女可以为老人提供一些理财信息 ,利率约定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,不受法律保护 。

  5.维权要及时

  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可以采取发送短信 、微信 、律师函等书面形式催讨或及时提起诉讼;未约定借款期限的,可以自出借之日起20年内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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